工业建筑中的结构类型多样。不管什么结构的工业厂房都存在着很多不能避免的问题和缺陷,需要对其进行安全性鉴定才能保证人们生命及财产的安全而进行定期的检测鉴定。
1.什么是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
对既有工业建筑的安全性、使用性(包括适用性和耐久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技术活动。
现行《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中给出结构可靠性定义为: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
从结构必须满足的功能要求看,结构可靠性概况为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三个方面,结构可靠度是结构可靠性的概率度量。
2.为什么要进行可靠性鉴定
掌握建筑结构可靠性现状,保障人员、设备、生产安全,为工业建筑安全生产部门提供安全管理依据。
为生产部门技术改造、生产设施升级节约成本。为建筑设计部门提供技术依据。
简单总结就是促生产、控成本、保安全。
3.什么情况下进行可靠性鉴定
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3.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明确规定了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2)使用用途或环境改变时;
3)进行结构改造或扩建时;
4)遭受灾害或事故后;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ø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1)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2)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维修时;
3)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ø工业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可进行专项鉴定:
1)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3)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4)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结构需要进行长期监测时。
4.鉴定对象
适用于下列既有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
1)以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为承重结构的单层和多层厂房等工业建筑物。
2)烟囱、钢筋混凝土冷却塔、贮仓、通廊、管道支架、水池、锅炉钢结构支架、除尘器结构等工业构筑物。
鉴定对象可以是工业建筑整体或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亦可是结构系统或结构构件。
根据被鉴定工业建筑的结构体系、构造特点、工艺布置等不同所划分的可以独立进行可靠性评定的区段,每个区段称为一个鉴定单元;如通常按建筑物的变形缝所划分的一个或多个区段作为一个或多个鉴定单元。
房屋检测站:15021134260
厂房检测站:1860176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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