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要求以及烟囱的现状确定。
一、烟囱鉴定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
1查阅图纸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竣工资料、检查观测记录、维修记录、历次鉴定加固和改造的图纸和资料、事故处理报告等。
2调查烟囱的历史情况,包括施工、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害等情况。
3考察现场,包括调查烟囱的基本情况、实际状况、使用条件、内外环境、运行记录,查看目前已发现的问题,调查或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
鉴定方案应根据鉴定对象的特点和调查结果、鉴定目的和要求制订,包括检测鉴定的依据、工作内容和方法、工作进度计划及需要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等。
二、烟囱检查与检测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
1核查相关文件资料;
2烟囱材料实际性能检测分析;
3烟囱材料腐蚀检测分析;
4地基基础检查、检测;
5承重结构检查、检测;
6内衬(筒)与隔热层检查、检测;
7附属设施检查、检测;
8防腐层检查。
烟囱可靠性分析应根据检查与检测结果进行,包括结构承载力分析与验算,烟囱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分析,所存在的缺陷、腐蚀和损伤等问题的原因分析。在烟囱可靠性鉴定中,发现检查或检测资料不足或不准确时,应及时进行补充检查或检测。
烟囱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划分为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三个层次;其中结构系统和构件两个层次的鉴定评级,应包括安全性、正常使用性、腐蚀性的等级评定,需要时可由此综合评定其可靠性等级;安全性分四个等级,正常使用性、腐蚀性分三个等级,各层次的可靠性分四个等级。当不要求评定可靠性等级时,可直接给出安全性、正常使用性或腐蚀性等级评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