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商家、单位对所设置(使用)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应该履行以下义务。
1、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应经所在区行政许可后方可设置。
2、户外招牌设施的表层围护材料应采用外墙铝塑板、铝板(或网孔板)、镀锌钢板、彩钢板、不锈钢板、铝型板以及高分子板材等不易腐蚀和腐烂的材料。不得采用内墙铝塑板、水泥石膏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密度板、外墙装饰面砖、玻璃等易碎、易腐蚀、自重重的材料作表面材料。对于已使用上述材料设置户外招牌设施的,单位请立即按照要求更换材质或拆除重建。
3、加强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保持户外招牌的整洁、完好。在日常维护和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自身力量难以及时排除的,在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及时与告知单位联系。
4、对设置期满两年仍需继续使用的带有钢架结构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测,检测报告及时交至相关管理部门。对检测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做好整改或拆除工作。
5、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当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应急要求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灾害性天气过后应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及时进行整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截至2019年4月1日,本市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获证机构中拥有db31/283-201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和db31/t977-2016《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检验检测能力的机构为8家,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建设结构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浦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检测分公司
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同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齐安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房屋检测站:15021134260
厂房检测站:18601763426
网址:www.4001028807.com